牛鞭口服液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牛鞭口服液,组分及其重量含量为10%的母液及90%的配制液,母液由20%的粉碎牛鞭,1.5%的桂元肉或枸杞子加78.5%的深井净化水经浸渍、脱脂脱胶、浓缩、过滤而制成,配制液可用葡萄糖、蔗糖、蜂蜜与深井净化水加工而成。具有主治“妇人漏下赤白,无子。”和强肾壮阳的保健功效,原料广泛,工艺简单,临床证明效果较好。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牛鞭口服液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75425A
申请号 :
CN93110533.1
公开(公告)日 :
1993-08-25
申请日 :
1993-01-09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王体三李贺堂贺光明
申请人 :
王体三
申请人地址 :
233500安徽省蒙城县城东宫桥118号
代理机构 :
蚌埠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陆淑贤
优先权 :
CN93110533.1
主分类号 :
A61K35/78
IPC分类号 :
A61K35/78
法律状态
1999-08-11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8-10-21 :
著录项目变更
变更事项 : 申请人
变更前 : 王体三
变更后 : 安徽三体保健品公司
变更前 : 王体三
变更后 : 安徽三体保健品公司
1993-11-24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3-08-25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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