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醛环氧玻璃纤维增强玻璃钢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酚醛环氧玻璃纤维增强玻璃钢,其技术要点是:树脂采用酚醛环氧,其增强质选用玻璃纤维。工艺流程是:剪断玻璃纤维→蓬松→浸胶→蓬松→烘干→压制。上胶后的玻璃纤维在模具腔内流动性好,密度均匀,无树脂油集中现象,大大提高了合格品率,同时大大降低玻璃钢的成本。它可用于生产泵类和阀门、电器材料等。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酚醛环氧玻璃纤维增强玻璃钢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00113A
申请号 :
CN93115798.6
公开(公告)日 :
1995-03-15
申请日 :
1993-09-10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王星刚王天琦
申请人 :
王星刚
申请人地址 :
110023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六段21楼塑料公司宿舍1-2-2
代理机构 :
沈阳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王勇
优先权 :
CN93115798.6
主分类号 :
C08J5/08
IPC分类号 :
C08J5/08 C08J63/04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8
有机高分子化合物;其制备或化学加工;以其为基料的组合物
C08J
加工;配料的一般工艺过程;不包括在C08B,C08C,C08F,C08G或C08H小类中的后处理
C08J5/00
含有高分子物质的制品或成形材料的制造
C08J5/04
用松散的或黏附的纤维状材料增强高分子化合物
C08J5/06
使用预先处理的纤维状材料
C08J5/08
玻璃纤维
法律状态
1997-01-22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5-03-15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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