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磷酰氧吡唑衍生物的除草剂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使用通式(Ⅰ)的新型和已知磷酰氧吡唑衍生物作为除草剂,式中Q代表氧或硫,R1在所有情况下代表任选取代的烷基或芳基,R2和R3相同或不同,且彼此独立地代表氢,氰基,硝基,氨基甲酰基,羧基或卤素,或在所有情况下代表任选取代的烷基、烷氧基、烷硫基、烷基亚磺酰、烷基磺酰、烷氧基碳酰、烷胺基碳酰、二烷胺基碳酰或芳基,R4代表烷基,且R5代表烷硫基、烷胺基或二烷胺基。本发明也涉及通式(IA1)的新型物质,式中Q、A1、A2、A3、A4和A5的含义已在说明书中给出,还涉及其作为农药的用途。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基于磷酰氧吡唑衍生物的除草剂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84853A
申请号 :
CN93117252.7
公开(公告)日 :
1994-04-06
申请日 :
1993-09-03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C·费斯特H·-J·里贝尔H·-J·桑特尔K·吕尔森R·R·施米特C·艾德伦J·哈特韦格A·特尔堡
申请人 :
拜尔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联邦德国莱沃库森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刘元金
优先权 :
CN93117252.7
主分类号 :
C07F9/6503
IPC分类号 :
C07F9/6503 A01N57/2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7
有机化学
C07F
含除碳、氢、卤素、氧、氮、硫、硒或碲以外的其他元素的无环,碳环或杂环化合物
C07F9/00
含周期表第5或15族元素的化合物
C07F9/02
磷化合物
C07F9/547
杂环化合物,例如含有磷作为杂环原子
C07F9/645
有两个氮原子作为仅有的杂环原子
C07F9/6503
五元环
法律状态
1996-07-10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4-04-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1、
CN1084853A.PDF
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