肽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将带有选自尤其适于Tc、Rh、Cu、Co或Re标记的双功能N4-螯合基团和双功能聚氨基-聚羧酸螯合基团的螯合基团生长激素释放抑制因子肽与能发射α-、β-、γ-或正电子的核素或含有俄歇电子能级的核素复合并用作放射性药物。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肽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04646A
申请号 :
CN94101131.3
公开(公告)日 :
1995-07-05
申请日 :
1994-01-1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R·艾伯特H·麦克
申请人 :
山道士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瑞士巴塞尔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谭明胜
优先权 :
CN94101131.3
主分类号 :
C07K7/04
IPC分类号 :
C07K7/04 C07K7/50 A61K51/00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7
有机化学
C07K
肽
C07K7/00
在完全确定的序列中含有5~20个氨基酸的肽;其衍生物
C07K7/04
仅含有正常肽键的直链肽
法律状态
1999-04-07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6-05-08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5-07-05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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