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焚烧垃圾的方法及其设备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一种高温焚烧垃圾的方法及其设备,在高温下焚烧垃圾,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高温缺氧烟气炭化垃圾中的可燃物质,炭化室的烟气送入余热利用装置降温后,再用于垃圾烘干。其所用的高温焚烧炉有烘干区、炭化区和焚烧区,由各区的凹槽风道、抽气腔(或焚烧腔)与焚烧车配合形成烘干、炭化、焚烧通风系统。炉膛内有焚烧车,焚烧车的两车壁之间有多根通气管连接,管口通车外。使用本发明的方法垃圾不需分选、破碎,炉温高达850℃以上,使有害物质充分裂解,烟气污染少,热利用率高,实现连续化工作,设备结构简单,建造和运行成本低。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高温焚烧垃圾的方法及其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757967A
申请号 :
CN200510019803.2
公开(公告)日 :
2006-04-12
申请日 :
2005-11-10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彭承襟
申请人 :
朱新发;罗国庆;彭承襟
申请人地址 :
537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城隍镇北街78号
代理机构 :
广西南宁公平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翁建华
优先权 :
CN200510019803.2
主分类号 :
F23G5/027
IPC分类号 :
F23G5/027  F23G5/04  F23G5/46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5/00
专门适用于焚烧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方法或设备,例如焚化炉
F23G5/02
包括预处理的
F23G5/027
热解或气化
法律状态
2018-01-05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3G 5/027
申请日 : 20051110
授权公告日 : 20080416
终止日期 : 20161110
2008-04-16 :
授权
2006-06-07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6-04-1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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