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和音频数据传送装置以及视频和音频数据传送方法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的一个目标是创建可以同时实现保护版权和改进用户友好度的状态。这可以通过使用户能够选择如何将数字视频和音频数据变得不可重放的方式实现。更特别地,可以在记录的具有多路复用的只能拷贝一次信号的数字视频和音频数据被传送到另外记录媒体时,根据所作的数据率降低的级别,确定是以不可恢复方式还是以可恢复方式将数据变得不可重放。把记录在第一记录媒体上的视频和音频数据传送到第二记录媒体的视频和音频数据传送装置包括:转换处理单元(103),转换记录在第一记录媒体上的视频和音频数据的格式;转换细节判断单元(101),判断关于该视频和音频数据的转换细节;禁止重放单元(106),基于转换细节判断单元(101)所作的判断,以可恢复方式使记录在第一记录媒体上的该视频和音频数据变得不可重放。该视频和音频数据传送装置使得可以解决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视频和音频数据传送装置以及视频和音频数据传送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801375A
申请号 :
CN200510123785.2
公开(公告)日 :
2006-07-12
申请日 :
2005-11-22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津田贤治郎西乡贺津雄大古濑秀之岛崎浩昭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申请人地址 :
日本大阪
代理机构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罗正云
优先权 :
CN200510123785.2
主分类号 :
G11B20/10
IPC分类号 :
G11B20/10  H04N5/91  H04N5/92  G06F12/0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11
信息存储
G11B
基于记录载体和换能器之间的相对运动而实现的信息存储
G11B20/00
并非专指记录或重现方法的信号处理;为此所用的电路
G11B20/10
数字记录或重现
法律状态
2008-07-30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6-07-1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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