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允许传送速度决定方法、移动台及无线基站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最大允许传送速度决定方法,其是决定在第一蜂窝与第二蜂窝之间确立无线链路的移动台所能使用的最大允许传送速度的方法。本发明涉及的最大允许传送速度决定方法具有:所述第一蜂窝向该移动台通知用于控制所述移动台的最大允许传送速度的第一控制信息的步骤;所述第二蜂窝测定来自其他蜂窝的干涉功率的步骤;所述第二蜂窝根据测定的所述干涉功率,计算用于控制所述移动台的最大允许传送速度的第二控制信息,并向该移动台通知的步骤;和所述移动台通过将所述第一控制信息与所述第二控制信息相乘,从而决定所述移动台的最大允许传送速度的步骤。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最大允许传送速度决定方法、移动台及无线基站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7521A
申请号 :
CN200580038876.4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申请日 :
2005-11-16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臼田昌史安尼尔·尤密斯中村武宏
申请人 :
株式会社NTT都科摩
申请人地址 :
日本国東京都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汪惠民
优先权 :
CN200580038876.4
主分类号 :
H04Q7/38
IPC分类号 :
H04Q7/38  
法律状态
2010-08-25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3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06990011
IPC(主分类) : H04Q 7/38
专利申请号 : 2005800388764
公开日 : 20071017
2007-12-12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7-10-17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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