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大电流放电能力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发明是有关一种使用低导电度的LiFePO4作为正极活性材料的主要成份的具有大电流放电能力的锂离子二次电池。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包含LiFePO4作为正极活性材料的主要成份。为了使该锂离子二次电池具有大电流放电能力(在10C放电速率的电容量能大于1C放电速率者的80%),本发明将位于一集电流基材上的含该正极活性材料的涂层设计成其涂层面积对其厚度的比值(A/t)大于1.2×106(mm),使得该涂层具有一降低的离子阻抗;以及在正极的集电流基材上设置多于一根的导电柄,来降低集电流基材的电子阻抗,于是该正极具有一降低的总阻抗。本发明的设计亦可适用于其它低导电度的正极活性材料。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大电流放电能力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1009388A
申请号 :
CN200610002636.5
公开(公告)日 :
2007-08-01
申请日 :
2006-01-26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吴弘俊苏静怡谢秉勋林炳明杨模桦吴乃立
申请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申请人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四段195号
代理机构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李柏
优先权 :
CN200610002636.5
主分类号 :
H01M10/36
IPC分类号 :
H01M10/36 H01M4/02 H01M4/48 H01M4/58 H01M10/40
法律状态
2020-06-12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H01M 10/36
登记生效日 : 20200526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变更后权利人 : 珑骅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中国台湾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四段195号
变更后权利人 : 中国台湾高雄市
登记生效日 : 20200526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变更后权利人 : 珑骅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中国台湾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四段195号
变更后权利人 : 中国台湾高雄市
2009-06-17 :
授权
2007-09-26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7-08-01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