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聚乙烯醇缩丁醛代替玻璃制备的艺术玻璃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聚乙烯醇缩丁醛取代玻璃在艺术玻璃中的应用。它是用透明、安全、无毒的化工材料(PVB)替代玻璃热熔于玻璃表面,形成具有热熔玻璃效果的艺术玻璃。本发明用聚乙烯醇缩丁醛代替玻璃制备的艺术玻璃具有热熔玻璃的艺术效果,并且大大优于热熔玻璃的安全性,在玻璃破碎的情况下能保持完整,不易伤人,它的生产还极大地节约了能量,如:热熔玻璃的生产需要千度以上高温,并持续近十小时的烘烤,而本产品仅需150℃,并少于一小时的烘烤即可完成。本产品的重量约是热熔玻璃的一半,本发明产品重量轻,能减少载体负担,减轻安装强度,延长安装之后的长久稳固的可靠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聚乙烯醇缩丁醛代替玻璃制备的艺术玻璃及其制作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844004A
申请号 :
CN200610018589.3
公开(公告)日 :
2006-10-11
申请日 :
2006-03-15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陈美兰
申请人 :
陈美兰
申请人地址 :
350009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南路22号
代理机构 :
福州智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丁秀丽
优先权 :
CN200610018589.3
主分类号 :
C03C23/00
IPC分类号 :
C03C23/00 C03C17/28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3
玻璃;矿棉或渣棉
C03C
玻璃、釉或搪瓷釉的化学成分;玻璃的表面处理;由玻璃、矿物或矿渣制成的纤维或细丝的表面处理;玻璃与玻璃或与其他材料的接合
C03C23/00
纤维或丝之外玻璃的其他表面处理
法律状态
2008-08-06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6-12-06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6-10-11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