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电视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液晶电视。它解决了目前液晶电视用机构给人们造成使用上的不便、搭配凌乱等问题,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造型美观等优点,其结构为:它有液晶屏,所述液晶屏安装在支架上部;支架下部为弧形支腿,支架上设置至少一层钢化玻璃板,支架中还设有扬声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液晶电视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084896.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05-30
授权号 :
CN2917128Y
授权日 :
2007-06-27
发明人 :
陈晓笛
申请人 :
陈晓笛
申请人地址 :
250061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73号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04级工设1班
代理机构 :
济南圣达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
郑华清
优先权 :
CN200620084896.7
主分类号 :
H04N5/64
IPC分类号 :
H04N5/64  G02F1/13  
相关图片
法律状态
2009-07-29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7-06-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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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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