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执法图像记录仪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一种现场执法图像记录仪,包括壳体、安装于壳体正面的摄像镜头和摄像麦克风、以及安装于壳体背面的显示屏,所述壳体是可握持于手中的小型壳体,壳体的外表面设置防滑层,该壳体的背面安装一个可在该壳体背面旋转并可定位在不同方向的夹子机构;壳体的正面还安装有对讲麦克风和喇叭,壳体的正面和侧面设有拍照键、摄像键、电源键、对讲键和显示屏开关键;所述显示屏的外面设置保护镜片,显示屏与壳体的接触部设置软垫。它具有摄像、照像功能和用连线接驳多种型号对讲机的功能,一机多用,既可以拿在手中使用,也可以佩戴于肩带、皮带和胸前警服上其他部位使用,携带、使用更方便,特别适用于执法人员(如警察)在街头巡逻、值勤时使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现场执法图像记录仪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060467.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1-27
授权号 :
CN201107541Y
授权日 :
2008-08-27
发明人 :
周林
申请人 :
TCL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B座10层
代理机构 :
深圳市汇力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锁林
优先权 :
CN200720060467.0
主分类号 :
G03B29/00
IPC分类号 :
G03B29/00 H01H19/06 H01H13/06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03
摄影术;电影术;利用了光波以外其他波的类似技术;电记录术;全息摄影术
G03B
摄影、放映或观看用的装置或设备;利用了光波以外其他波的类似技术的装置或设备;以及有关的附件
G03B29/00
摄影机、放映机或洗印装置和非照相、非光学设备如时钟或武器等的组合;具有其他物体形状的摄影机
法律状态
2017-12-26 :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IPC(主分类) : G03B 29/00
申请日 : 20071127
授权公告日 : 20080827
申请日 : 20071127
授权公告日 : 20080827
2008-08-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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