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皮影玩具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皮影玩具,属于人类生活必需品技术领域,该皮影玩具包括前框架、屏幕、皮影玩偶、背盖、前支腿、后支腿、投影灯和电源。屏幕固定在前框架内,前框架与背盖相互铰接。前支腿支于前框架下,后支腿支于背盖下。投影灯和电源分别置于背盖内。皮影玩偶置于屏幕和投影灯之间。本实用新型设计的皮影玩具,设计灵感来源于中国传统的皮影剧,可以进行手偶影像表演,通过游戏培养儿童创造性、动手能力、协作能力和交友能力,适合各个年龄层次的儿童使用。本皮影玩具采用现代造型和现代材料,保留了传统皮影表演艺术的基本概念,通过游戏,培养儿童对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了解和感情。本皮影玩具结构简单、紧凑,携带方便,适合室内外使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皮影玩具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04210.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04-11
授权号 :
CN201049215Y
授权日 :
2008-04-23
发明人 :
何迦诺
申请人 :
梁彤
申请人地址 :
100102北京市朝阳区方舟苑6号楼1707
代理机构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
罗文群
优先权 :
CN200720104210.0
主分类号 :
A63J19/00
IPC分类号 :
A63J19/00  A63H33/0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3
运动;游戏;娱乐活动
A63J
供戏院、马戏场等使用的装置;变戏法用具或类似用具
A63J19/00
木偶、提线木偶或影子戏的演出或影子戏戏院
法律状态
2012-06-27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272912398
IPC(主分类) : A63J 19/00
专利号 : ZL2007201042100
申请日 : 20070411
授权公告日 : 20080423
终止日期 : 20110411
2008-04-2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1、
CN201049215Y.PDF
PDF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