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警示灯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安全警示灯,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停车标志不明显的问题而发明。包括一透光或半透光材料制成的警示灯本体,所述的警示灯本体为一可伸缩的阶梯形锥体,它由顶部套筒、底部套筒和多个中间套筒组成;在底部套筒上设置有电池供电的警示灯,在所述的顶部套筒上设有提手,在所述的各套筒中的至少一个套筒上设有反光带。采用上述结构,由于本汽车安全警示灯分体设计,汽车停车警示灯可放置于停在公路上被修理的车辆后面50米或更远处;由于本实用新型目标较大,警示灯上又设置有反光带,这样警示灯一明一暗的闪光,标志明显,车辆和行人能及时发现,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也使停驶车辆的修理有一个安全的环境。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汽车安全警示灯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28046.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08-06
授权号 :
CN201106773Y
授权日 :
2008-08-27
发明人 :
张京南
申请人 :
张京南
申请人地址 :
100009北京市鼓楼东大街288号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0720128046.7
主分类号 :
F21L4/04
IPC分类号 :
F21L4/04  G09F13/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4/00
带有机内电池或电池组的电照明装置
F21L4/04
以提供以可调节的方式安装在装置的其余部分的光源的箱体部分为特点
法律状态
2010-11-24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17298315
IPC(主分类) : F21L 4/04
专利号 : ZL2007201280467
申请日 : 20070806
授权公告日 : 20080827
终止日期 : 20090907
2008-08-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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