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警示灯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发光警示灯,其可装设在一般的交通工具,以提供适当的警示效果,其包括:一底座;一放置槽,是装设在所述的底座的一表面,所述的放置槽表面成型有一开口部,所述的开口部装设有一储存电池,所述的放置槽表面邻近于所述的开口部设有另一开口部,所述的另一开口部装设有一电路板,所述的电路板表面设有一发光模块,所述的电路板表面邻近于所述的发光模块设有一振动感应模块,所述的放置槽外围成型有数个固定部与扣合部;一太阳能接收器,组设在所述的电路板表面,所述的电路板通过所述的固定部固设在所述的放置槽中;以及一上盖,所述的上盖外围成型有数个扣合部,与所述的放置槽的所述的扣合部相互扣合。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发光警示灯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41439.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04-04
授权号 :
CN201028387Y
授权日 :
2008-02-27
发明人 :
林永发
申请人 :
林永发
申请人地址 :
中国台湾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孙皓晨
优先权 :
CN200720141439.1
主分类号 :
F21S9/03
IPC分类号 :
F21S9/03  F21V23/00  F21V21/00  F21W111/00  F21Y101/0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S
非便携式照明装置或其系统
F21S
非便携式照明装置或其系统
F21S9/00
带有机内电源的照明装置;采用这种带有机内电源的照明这种装置的系统
F21S9/02
电源是电池或蓄电池
F21S9/03
通过曝光再充电
法律状态
2011-06-15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79116205
IPC(主分类) : F21S 9/03
专利号 : ZL2007201414391
申请日 : 20070404
授权公告日 : 20080227
终止日期 : 20100404
2008-02-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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