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焦油卷烟香味补偿烟嘴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一种低焦油卷烟香味补偿烟嘴,它包括烟嘴本体、位于烟嘴前端的含嘴端和位于烟嘴尾端的卷烟接装端以及轴向贯穿烟嘴本体的烟气通道,其特征在于:在烟嘴本体中部筒腔中设置有至少一个香味补偿室,在卷烟接装端的根部设置有密封阀。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的突出特点在于:可以对卷烟进行二次补香,吸烟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装上或者卸下烟嘴,方便又实用,本实用新型将降低卷烟焦油和香味补偿结合到一起,既能进一步降低焦油,减少吸烟的危害,又能达到对降焦导致的香味损失进行补偿的目的,使消费者在抽吸低焦油卷烟时,仍能享受到馥郁的烟香。本烟嘴还具有构造简单,易于制造,携带方便之优点。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低焦油卷烟香味补偿烟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307002.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2-12
授权号 :
CN201153506Y
授权日 :
2008-11-26
发明人 :
宗永立孙世豪屈展张建勋
申请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申请人地址 :
450001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枫杨街2号
代理机构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姜振东
优先权 :
CN200720307002.0
主分类号 :
A24F7/00
IPC分类号 :
A24F7/00 A24F13/02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4
烟草;雪茄烟;纸烟;模拟吸烟装置;吸烟者用品
A24F
吸烟者用品;火柴盒;模拟的吸烟装置
A24F7/00
烟斗用烟嘴;雪茄烟用烟嘴或纸烟用烟嘴
法律状态
2018-02-02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A24F 7/00
申请日 : 20071212
授权公告日 : 20081126
终止日期 : 20161212
申请日 : 20071212
授权公告日 : 20081126
终止日期 : 20161212
2008-11-2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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