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举报自动处理系统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一种电子举报自动处理系统,其包括电话系统、录音系统,其特征是;在录音系统后增设语言识别系统和打印装置。即语言识别系统将录制的举报信息转换成汉字信息,通过打印装置将举报内容逐一打印出来,从而改变了举报受理工作人员要反复放听录音,然后填写整理举报内容的工作流程,使量大而繁重的工作变的简单轻松。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不需专人值守,该电子举报系统会自动处理所有举报信息,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电子举报自动处理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027222.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8-25
授权号 :
CN201248075Y
授权日 :
2009-05-27
发明人 :
于越军刘吉光
申请人 :
刘吉光
申请人地址 :
264205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瞳路1号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0820027222.2
主分类号 :
H04M1/658
IPC分类号 :
H04M1/658  H04M1/65  H04M11/00  G06Q10/00  
法律状态
2010-09-22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05922048
IPC(主分类) : H04M 1/658
专利号 : ZL2008200272222
申请日 : 20080825
授权公告日 : 20090527
2009-05-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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