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煤炭气化炉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煤炭气化炉,其特征是:所述煤炭气化炉包括气化炉炉体和循环煤气系统。循环煤气系统通过管道与气化炉体相连。在气化炉炉体内,从上到下依次设有:煤炭加料装置、干馏段、气化段和排渣系统,在干馏段的上部设有外供煤气出口。本实用新型的独特之处是使用单一高温过热蒸汽做气化剂将煤炭连续气化成高热值的优质水煤气,在气化炉的气化段使用循环煤气。气化炉外部设有循环煤气除尘汽化装置、高温气体发生器,并将中温循环煤气首先经过气化除尘装置回收煤气显热产生大量蒸汽,煤气中的灰尘被清除,煤气与水蒸气均匀混合,形成温度70~130℃低温混合气体,然后经高温气体发生器产生1000℃以上的高温混合气体做为热载体和气化剂送入炉内,使气化反应连续进行。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高效煤炭气化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126112.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6-19
授权号 :
CN201362695Y
授权日 :
2009-12-16
发明人 :
侯长连
申请人 :
侯长连
申请人地址 :
100024北京市朝阳区管庄1号北京北岛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0820126112.1
主分类号 :
C10J3/58
IPC分类号 :
C10J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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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10
石油、煤气及炼焦工业;含一氧化碳的工业气体;燃料;润滑剂;泥煤
C10J
由固态含碳物料通过包含氧气或蒸汽的部分氧化工艺生产含有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气体;空气或其他气体的增碳
C10J3/00
由固态含碳燃料通过包含氧气或水蒸气的部分氧化工艺制造含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气体,例如合成气或煤气
C10J3/58
与燃料的预干馏相结合
法律状态
2018-07-13 :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IPC(主分类) : C10J 3/58
申请日 : 20080619
授权公告日 : 20091216
2009-12-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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