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有机废物和煤炭的双原料气化炉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有机废物和煤炭的双原料气化炉,包括还原炉本体,所述还原炉本体的顶端入口处设有有机废物喷嘴,所述有机废物喷嘴的末端形成9个喷口正对所述还原炉本体的内腔,9个喷口按三排三列均布,且每一喷口所在的排和其所在的列之间形成第一锐角夹角;所述还原炉本体的侧面四周对称设置8个水煤浆喷嘴,每一水煤浆喷嘴对应设置一个喷口,该水煤浆的喷口与垂直所述还原炉本体的中心轴线的截面之间形成第二锐角夹角。该双原料气化炉通过特殊设计的有机废物喷嘴和水煤浆喷嘴,使有机废物和水煤浆在进入炉体时交叉对喷,相互碰撞并充分混合,避免结焦,达到悬浮流化燃烧,使效益最大化,最大程度地利用碳氢资源,实现废物再利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于有机废物和煤炭的双原料气化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602935.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9-25
授权号 :
CN210595951U
授权日 :
2020-05-22
发明人 :
陈补生郭晓轩郭新宇
申请人 :
江苏煤化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康浦路3号
代理机构 :
苏州九方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张文婷
优先权 :
CN201921602935.1
主分类号 :
C10J3/50
IPC分类号 :
C10J3/5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10
石油、煤气及炼焦工业;含一氧化碳的工业气体;燃料;润滑剂;泥煤
C10J
由固态含碳物料通过包含氧气或蒸汽的部分氧化工艺生产含有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气体;空气或其他气体的增碳
C10J3/00
由固态含碳燃料通过包含氧气或水蒸气的部分氧化工艺制造含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气体,例如合成气或煤气
C10J3/46
在悬浮状态下粒状或粉状燃料的气化
C10J3/48
设备;装置
C10J3/50
燃料加料装置
法律状态
2021-09-03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C10J 3/50
申请日 : 20190925
授权公告日 : 20200522
终止日期 : 20200925
2020-05-2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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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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