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把手的警示灯组装构造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一种车把手的警示灯组装构造,主要包括有一警示灯与一夹持构件;该警示灯具有一壳体,以及一可安装在该壳体上的警示单元,且该壳体上形成有一结合部,使该警示灯可藉由该夹持构件夹持固定该结合部,而被夹持固定在该车把手上的末端部位,除可提供夜间或阴暗天气里骑乘所需的极佳警示效果外,其简易牢固地组装特性,也可克服常见警示灯容易受各家厂商车把手孔径尺寸不一限制,造成安装适用困难,以及安装不够牢固,容易因骑乘摇晃或震动产生松动,甚至脱落等诸多缺点。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车把手的警示灯组装构造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152482.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8-29
授权号 :
CN201269473Y
授权日 :
2009-07-08
发明人 :
李金苍
申请人 :
李金苍
申请人地址 :
中国台湾彰化县福兴乡彰鹿路4段129号
代理机构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吴林松
优先权 :
CN200820152482.2
主分类号 :
F21S9/02
IPC分类号 :
F21S9/02 F21V15/02 F21V21/08 G08B5/36 F21W101/023 F21Y101/0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S
非便携式照明装置或其系统
F21S
非便携式照明装置或其系统
F21S9/00
带有机内电源的照明装置;采用这种带有机内电源的照明这种装置的系统
F21S9/02
电源是电池或蓄电池
法律状态
2018-09-21 :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IPC(主分类) : F21S 9/02
申请日 : 20080829
授权公告日 : 20090708
申请日 : 20080829
授权公告日 : 20090708
2009-07-0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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