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亚麻籽油核桃油复配爆珠及油料压榨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发明属于保健食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亚麻籽油核桃油复配爆珠和爆珠制备过程中的油料压榨装置。本发明分别将核桃与亚麻籽进行压榨,将得到的核桃油与亚麻籽油进行复配,形成芯材,使用核桃油榨取过程中产生的磷脂作为乳化剂与抗氧化剂,使用榨油后的亚麻籽粕中提取的亚麻籽胶作为乳化剂与凝胶剂,与一定量矫味剂,加入芯材,均质后注入爆珠腔体中,再于低温下密闭静置,得到具有弹性的爆珠成品。本发明制备得到的复配爆珠在食用时更有趣味性,营养健康,服用方式多样,且制备过程中的材料取自榨油原料本身,经济成本,营养天然。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亚麻籽油核桃油复配爆珠及油料压榨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9609260A
申请号 :
CN201910042394.X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2
申请日 :
2019-01-17
授权号 :
CN109609260B
授权日 :
2022-05-10
发明人 :
吴计划胡胜甜周恒宋扬王芬
申请人 :
北京同仁堂安徽中药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金桥工业园
代理机构 :
南京聚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刘囝
优先权 :
CN201910042394.X
主分类号 :
C11B1/04
IPC分类号 :
C11B1/04  C11B1/06  C11B3/00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11
动物或植物油、脂、脂肪物质或蜡;由此制取的脂肪酸;洗涤剂;蜡烛
C11B
生产,例如通过压榨原材料或从废料中萃取,精制或保藏脂、脂肪物质例如羊毛脂、脂油或蜡;香精油;香料
C11B1/00
从原料生产脂肪或脂油
C11B1/02
预处理
C11B1/04
植物性原料的
法律状态
2022-05-10 :
授权
2019-05-07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C11B 1/04
申请日 : 20190117
2019-04-1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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