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的视频摄像头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智慧城市的视频摄像头设备,包括支撑组件、缓冲组件及摄像头组件,所述缓冲组件设置于所述固定座上,且所述缓冲组件位于所述安装区内,所述缓冲组件包括安装支架、卡接块及多个缓冲固定脚,各所述缓冲固定脚分别设置于所述安装支架上,且所述安装支架的一侧与所述第一限位件抵接,所述安装支架的另一侧与所述第二限位件抵接,所述卡接块设置于所述安装支架上。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智慧城市的视频摄像头设备,通过设置支撑组件、缓冲组件及摄像头组件,可以减少视频摄像头出现振动或者晃动的情况,可以提高视频摄像头的视频拍摄效果,避免拍摄处理的图片和视频出现模糊不清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智慧城市的视频摄像头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490103.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4-11
授权号 :
CN210050480U
授权日 :
2020-02-11
发明人 :
罗善刚乔盛林
申请人 :
惠州市晟大紫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将军路茶园工业区A栋办公楼五楼
代理机构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刘羽
优先权 :
CN201920490103.9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20 F16F15/04 F16F15/08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0-02-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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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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