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人防工程的支撑机构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人防工程的支撑机构,包括墙体,立柱,顶板机构,底板机构,支撑柱,遮弹机构和预埋基础,本实用新型的遮弹机构,底板机构和顶板机构的设置,战时人防工程会受到钻地弹的破坏,硬质岩石球,钢管层和钢纤维层对钻地弹的尖弹头具有良好的阻挡性能,达到阻止钻地弹进入人防工程的目的,提高人防工程的防钻地弹效果,防潮层使底板与地面的潮气隔绝,防止底板出现潮湿的现象,便于人员长时间使用,且提高人防工程的使用寿命,在顶板的下方设置主梁和副梁,提高顶板的承受能力和机械强度,增大人防工程的负载能力,提高人防工程的安全性能,在底板的上方的设置隔墙,使底板上方隔成多个小的隔断,便于对人员进行分批安置。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人防工程的支撑机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702148.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5-16
授权号 :
CN210508605U
授权日 :
2020-05-12
发明人 :
徐明韩旭金国明
申请人 :
浙江大合检测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里项村洞山66号安邦大厦1-4层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0702148.8
主分类号 :
E04H9/12
IPC分类号 :
E04H9/12 E02D31/02 E02D29/045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4
建筑物
E04H
专门用途的建筑物或类似的构筑物;游泳或喷水浴槽或池;桅杆;围栏;一般帐篷或天篷
E04H9/00
能经受或保护不受外来异常的影响,例如,战争、地震、异常气候影响的建筑物或建筑群或掩蔽所
E04H9/04
防空袭或其他战争行动的
E04H9/10
单独的掩蔽所;单独防弹片墙的布置
E04H9/12
完全位于地面之下,例如,防空坑道
法律状态
2020-05-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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