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减震结构的空气净化器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减震结构的空气净化器,包括空气净化器主体和矩形的无顶壁的防护箱,空气净化器主体的底端位于防护箱的内部,防护箱的两个对称的侧壁上均水平开设有矩形的限位孔,限位孔内活动套接有限位柱,限位柱贯穿防护箱的侧壁,空气净化器主体位于两个限位柱之间,限位柱滑动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的侧壁上,限位柱的底部垂直焊接第一弹簧,第一弹簧的底端焊接有底板,限位柱的顶部垂直焊接有第二弹簧,第二弹簧的顶端焊接有顶板,底板和顶板均垂直焊接在空气净化器主体的侧壁上,限位柱的顶部和底部垂直焊接有对称的两个限位杆。本实用新型运作时产生的震动较小,使用寿命较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减震结构的空气净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730274.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5-21
授权号 :
CN209944622U
授权日 :
2020-01-14
发明人 :
杨爱萍吕胜伟吕嘉伦吕杨
申请人 :
天津特瑞菲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海地彭山里14门-509-512-1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0730274.4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32  F16F15/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0-01-1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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