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型有机大米米粉生产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型有机大米米粉生产设备,包括机箱、机盖、电源线,所述机盖通过和合页连接在机箱的顶面,所述电源线连接在机箱的后面,所述机箱由箱体、单叶搅拌叶桨、双叶搅拌叶桨、单叶搅拌轴、双叶搅拌轴、联动皮带、微型电机、加热管、绞丝头、米糊推进钻、电源组件组成。本实用新型利既优化米粉生产设备的设置,改变传统所采用大型米粉生产设备的设置,改进为单独小型的米粉生产设备,不仅如此,设备具有米粉生产的所有功能,而且设备的体型较小,方便在家中餐桌进行使用,不占用空间,使用时操作方便,只需要简单的米兑水即可,设备外部和内部均采用不锈钢材料,耐用不怕腐蚀,而且美观易清洁,宜推广使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小型有机大米米粉生产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212751.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7-30
授权号 :
CN210726609U
授权日 :
2020-06-12
发明人 :
胡天成
申请人 :
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城南街168号
代理机构 :
北京瑞盛铭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黄淑娟
优先权 :
CN201921212751.4
主分类号 :
A23L7/10
IPC分类号 :
A23L7/10 A23P30/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3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A23L
不包含在A21D或A23B至A23J小类中的食品、食料或非酒精饮料;它们的制备或处理,例如烹调、营养品质的改进、物理处理;食品或食料的一般保存
A23L7/00
含有谷类得到的产品;麦芽制品;其制备或处理
A23L7/10
含有谷类得到的产品
法律状态
2020-06-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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