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空气炮清灰的锅炉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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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空气炮清灰的锅炉烟道,包括锅炉本体、烟道管,锅炉本体的底部焊接有包墙灰斗,烟道管的底部焊接有烟道灰斗,且烟道灰斗的右侧底部外壁上镶嵌有料管,锅炉本体、烟道管的外侧设置有支撑架,且支撑架的底部外壁通过底座与垫板焊接连接,锅炉本体、烟道管的外壁均套接有抱箍,且抱箍通过锁栓分别与锅炉本体、烟道管的外壁固定连接,支撑架的底部外壁上焊接有设备箱,包墙灰斗的内部开设有积灰腔。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空气炮、激波吹灰器,有效的解决了传统的工业生产锅炉其在使用时其内壁和烟道内壁会附着大量烟尘无法清除的问题,同时也避免大量烟灰滞留影响锅炉生产效率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空气炮清灰的锅炉烟道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274648.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8-08
授权号 :
CN210601685U
授权日 :
2020-05-22
发明人 :
范子久王培晓张吉顺杜习军王辉徐煜中张永宾彭兴凯
申请人 :
新乡市汇能玉源发电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古固寨镇产业聚集区
代理机构 :
新乡市平原智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杨杰
优先权 :
CN201921274648.2
主分类号 :
F23J11/02
IPC分类号 :
F23J11/02  F23J3/0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11/00
排烟或排废气装置,例如烟道
F23J11/02
将产生于各处的烟或废气导至外部的,例如在机车库里、在汽车间里
法律状态
2020-05-2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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