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取样装置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土壤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土壤取样装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土壤取样装置,其包括取样组件;取样组件包括外筒和内筒;内筒与外筒可拆卸连接,且内筒位于外筒中,内筒的底部设置有筒口,以用于采样;内筒的筒壁上开设有侧面通孔。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取样组件从地面上拿出后,土壤会留在内筒中,在内筒的筒壁上开设侧面通孔,这样在外筒与内筒分离后,以便于从侧面通孔处观察内筒中取样的土壤,并且可以从侧面通孔处取样,同时,内筒设置于外筒中,以保证在取样组件从土壤取出时,外部土壤不会对内筒的侧面通孔处的土壤样品造成影响,实现了对取样后的土样进行原位检测,避免了将土样倒出再检测造成的土壤扰动的情况。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土壤取样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385905.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8-23
授权号 :
CN210347193U
授权日 :
2020-04-17
发明人 :
李莉赵翌晨张征云江文渊李燃宋兵魁
申请人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李青
优先权 :
CN201921385905.X
主分类号 :
G01N1/08
IPC分类号 :
G01N1/08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01
测量;测试
G01N
借助于测定材料的化学或物理性质来测试或分析材料
G01N1/00
取样;制备测试用的样品
G01N1/02
取样装置
G01N1/04
固体的,如采用切割
G01N1/08
用提取工具,如岩心钻头
法律状态
2021-12-03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G01N 1/08
登记生效日 : 20211119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变更后权利人 :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300000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变更后权利人 : 300191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登记生效日 : 20211119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变更后权利人 :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300000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变更后权利人 : 300191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2020-04-1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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