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二次爆破器
授权
摘要
本申请涉及一种二次爆破装置,尤其涉及一种井下二次爆破器;其包括传送带、底托、冲压机和独立的钻机;传送带的末端连接至底托;底托包括下凹的拱面和至少三根沿着拱面边沿向上延伸形成的卡爪;能够反复向下施压的冲压机的冲锤底部固定安装有爆破头。由于实施上述技术方案,本申请通过传送带将一次爆破后体积仍不达标的矿石运送至底托,人工在矿石顶部处通过钻机钻眼,钻眼位置正位于爆破头下方,通过冲锤连接的爆破头冲击钻眼,在三角锥的冲击作用下,矿石被分裂呈多个小块;本申请不需采用化学炸药,爆破声音较小,爆破后井下烟尘少,井下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并且不需炸药专业人员,降低成本,降低二次爆破的危险性、难度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井下二次爆破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391166.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8-26
授权号 :
CN210613818U
授权日 :
2020-05-26
发明人 :
何小明许明邵为民
申请人 :
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社区A0-19
代理机构 :
乌鲁木齐市禾工专利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
杨玉虎
优先权 :
CN201921391166.5
主分类号 :
B02C1/14
IPC分类号 :
B02C1/14
IPC结构图谱
B
B部——作业;运输
B02
破碎、磨粉或粉碎;谷物碾磨的预处理
B02C
一般破碎、研磨或粉碎;碾磨谷物
B02C1/00
用往复元件破碎或粉碎
B02C1/14
捣磨机
法律状态
2020-05-2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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