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照明空气净化器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照明空气净化器,包括外壳、LED光源组件、光扩散板以及负离子发生器组件,负离子发生器组件包括电路板、固定支架以及负离子发生器,固定支架固定安装在光扩散板上,且负离子发生器和电路板均固定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当该净化器供电电源关闭后,负离子发生器和LED光源组件均不能通电工作。LED光源组件的接线端还通过导线连接有可遥控驱动电源,在该净化器供电电源通电情况下,可遥控驱动电源能够驱动LED光源组件实现独立开关状态。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可照明空气净化器的空气净化功能和照明功能需同时启动,造成无法持续性进行空气净化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可照明空气净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533007.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9-16
授权号 :
CN210568935U
授权日 :
2020-05-19
发明人 :
井丽
申请人 :
西安格帆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北侧、明光路东侧联晟中心第1幢1单元6层10602号
代理机构 :
北京金宏来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许振强
优先权 :
CN201921533007.4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32  F24F13/20  F24F11/7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0-05-1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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