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用型商场服务终端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实用型商场服务终端设备,包括主体外壳,所述主体外壳的底端固定安装有底座,所述主体外壳的内部靠近底座的位置开设有鞋槽,所述鞋槽的内壁两侧活动安装有两个鞋刷,两个所述鞋刷呈对称排列,所述主体外壳的两侧外表面均开设有若干个散热孔,所述主体外壳的内部中心设置有充电箱,所述充电箱的前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防护门。本实用新型利用安装槽,连接杆、螺纹、减震弹簧与吸盘,底座底部固定安装有吸盘,在设备安放时,吸盘可以较好的吸住底面,增加设备的稳定性,当商场服务终端设备受到外界较大的撞击时,连接杆上的减震弹簧会吸收大部分的冲击力,避免对设备造成较大的损伤。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实用型商场服务终端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705994.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0-12
授权号 :
CN211145922U
授权日 :
2020-07-31
发明人 :
王青红
申请人 :
广州本狮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山一村桥大路19号201
代理机构 :
北京智行阳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黄锦阳
优先权 :
CN201921705994.1
主分类号 :
F16M11/22
IPC分类号 :
F16M11/22  F16M11/04  G07F15/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2
带有近乎不变高度的,如具有长度不变的支柱或支脚
法律状态
2020-07-3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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