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过滤机构的燃生物质锅炉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锅炉燃烧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具有过滤机构的燃生物质锅炉,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顶部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支撑杆,两个所述支撑杆的顶端均固定安装有燃烧炉,所述燃烧炉的右侧固定安装有燃烧器,且燃烧炉内腔的左右两侧均活动安装有转动轴,两个所述转动轴的外侧均固定安装有轴盘,两个所述轴盘的外盘之间通过炉排传动连接。该具有过滤机构的燃生物质锅炉,通过烟气通道的设置,使得燃烧烟气上升并进入烟气出口的内腔,烟气流动的同时通过烟气通道内腔的第一过滤网对其进行初步过滤,再通过烟气出口内部的第二过滤层进行二次过滤,保证该装置烟气过滤处理充分,避免灰尘流向大气危害环境,确保该装置实现经济环保。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过滤机构的燃生物质锅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805800.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0-25
授权号 :
CN210717622U
授权日 :
2020-06-09
发明人 :
易诚
申请人 :
龙南县怡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乡富康工业小区
代理机构 :
南昌汇智合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胡长民
优先权 :
CN201921805800.5
主分类号 :
F23J15/02
IPC分类号 :
F23J15/02  F23J15/06  F23B30/00  F28D7/08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15/00
处理烟或废气装置的配置
F23J15/02
纯化的,例如除去有毒物质
法律状态
2021-10-12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3J 15/02
申请日 : 20191025
授权公告日 : 20200609
终止日期 : 20201025
2020-06-0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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