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管廊地下空间及其支护结构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既有管廊地下空间及其支护结构,所述支护结构包括:支护墙,设置于管廊两侧,其底部延伸至地下空间底部,用于阻挡管廊周边土体,并作为地下空间的侧方支护;支撑板,铺设于管廊底部,其两端分别连接于管廊两侧的支护墙上,用于支撑管廊底部,并作为地下空间的顶板;支撑桩,分散地设置于地下空间内,其底部与底板连接,顶部抵在支撑板的底部,用于辅助支撑板对管廊进行支撑;底板,其沿管廊长度方向的两侧边缘分别与支护墙连接,所述支护墙、支撑板及底板共同围成地下空间。为地下空间的开挖提供逆作法的施工基础,在保证既有管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修建地下空间。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既有管廊地下空间及其支护结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105610.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1-29
授权号 :
CN211421179U
授权日 :
2020-09-04
发明人 :
林统徐俊汪业青洪哲明俞峰
申请人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代理机构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徐金杰
优先权 :
CN201922105610.9
主分类号 :
E02D29/055
IPC分类号 :
E02D29/055  E02D31/00  E02D31/08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2
水利工程;基础;疏浚
E02D
基础;挖方;填方;地下或水下结构物
E02D29/00
地下或水下结构物;挡土墙
E02D29/045
地下结构物,例如,建于露天的或通过破坏定位线的地基表面的方法修建的隧道或廊道;它们的修建方法
E02D29/05
至少部分截面位于露天挖坑中或位于地基表面之上,例如,在槽中装配
E02D29/055
此外与截面尺寸相应的开挖是在部分已建好结构物,例如,隧道顶盖的下方进行的
法律状态
2020-09-0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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