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拍摄电影宣传片微电影的设备及其组装使用方法
授权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拍摄电影宣传片微电影的设备及其组装使用方法,包括位于连接座顶部的支撑板、固定机构和组装机构,连接座和支撑板之间通过连接轴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机构包括挡块、提手、夹板、拉绳和第二弹簧,所述组装机构包括转动杆、插销、套圈和支架。本发明通过设置提手和夹板方便实现摄像机的安装固定,只需提动提手即可实现摄像机的快速安装,方便进行操作,提高摄像机拍摄时的稳定性;通过设置可拆卸的支架和立柱方便实现拍摄设备的稳定支撑,且拆卸简单,适用于拍摄电影宣传片或微电影时频繁转移拍摄场景使用;设置与支撑板连接一体的连接座方便实现支架安装时的稳定性,且拆卸时只需转动套圈和转动杆即可快速拆卸。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拍摄电影宣传片微电影的设备及其组装使用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1981280A
申请号 :
CN202010963293.9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申请日 :
2020-09-14
授权号 :
CN111981280B
授权日 :
2022-04-08
发明人 :
王景朱雨沁李璐吴力张志远
申请人 :
镇江恒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新区赵声路398号1幢(圌心大厦裙楼4楼)
代理机构 :
南京创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闫方圆
优先权 :
CN202010963293.9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2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2-04-08 :
授权
2020-12-11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F16M 11/04
申请日 : 20200914
2020-11-24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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