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系统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涉及新风技术领域,具体提供了一种新风系统,旨在同时解决现有新风系统对室内温度的影响以及湿度调节问题。新风系统包括空气湿度调节装置和换热器,其中,空气湿度调节装置可选择地连通第一风道、第二风道、第三风道和第四风道,以切换新风系统的运行模式,换热器横跨第一风道和第四风道,用于利用两个内气流的温差,驱动其内工质在两个风道内循环流动。冬天室内外温差较大,此时处于第一风道的部分换热器作为冷凝端,处于第四风道的部分换热器作为蒸发端,蒸发端内工质吸热蒸发后流向冷凝端,在冷凝端放热冷凝,在此过程中室外低温空气遇热升温后从室内送风口进入室内,对室外空气的起到预热作用,实现了新风系统只换气不换热的目的。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新风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383242A
申请号 :
CN202011127704.7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2
申请日 :
2020-10-20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李银银宋强刘江彬任滔
申请人 :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
代理机构 :
北京瀚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宋宝库
优先权 :
CN202011127704.7
主分类号 :
F24F7/08
IPC分类号 :
F24F7/08 F24F13/02 F24F13/20 F24F13/28 F24F13/3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7/00
通风
F24F7/04
用风道系统的
F24F7/06
用强制空气循环的,例如用风机
F24F7/08
送风和排风管道分开的
法律状态
2022-05-10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F24F 7/08
申请日 : 20201020
申请日 : 20201020
2022-04-2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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