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挠式显示器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挠式显示器,其包括支架、支撑机构、可挠式屏幕、驱动件、从动件以及连杆。支撑机构连接支架。可挠式屏幕贴合于支撑机构。驱动件设置在支架上,用以在第一水平面与平行于第一水平面的第二水平面之间移动。从动件设置于支撑机构中远离支架的一侧。连杆具有第一端与相对于第一端的第二端,其中第一端连接驱动件,且第二端连接从动件。当驱动件在第一水平面与第二水平面之间移动时,驱动件通过连杆带动从动件在第一水平面上移动,以带动支撑机构与可挠式屏幕产生变形。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可挠式显示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458873A
申请号 :
CN202011440156.3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0
申请日 :
2020-12-1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郑喻文陈彦宇王俊文谢忠霖
申请人 :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581号及581之1号
代理机构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宋兴
优先权 :
CN202011440156.3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8  G09F9/3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2-05-27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F16M 11/04
申请日 : 20201211
2022-05-10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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