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警示性的道路反光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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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具有警示性的道路反光护栏,包括两根外竖向栏杆,所述两根外竖向栏杆之间连接有上纵向栏杆以及下纵向栏杆;所述上纵向栏杆以及下纵向栏杆之间固定有若干竖向固定杆;所述上纵向栏杆两端内侧皆开有横向定位孔,底壁下方设有横向限位槽;所述竖向固定杆两端皆设有田字形限位孔;所述上纵向栏杆其横向限位槽底部上设有上第一四角定位组块;所述下纵向栏杆上端设有第二四角定位组块;所述外竖向栏杆其靠近上纵向栏杆或下纵向栏杆侧连接有上定位块以及下定位框。本实用新型在外竖向栏杆、上纵向栏杆、下纵向栏杆以及竖向固定杆之间连接上皆设有定位结构,其连接准确度高,不易出现连接好后各杆之间不协调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警示性的道路反光护栏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014897.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1-06
授权号 :
CN211523021U
授权日 :
2020-09-18
发明人 :
徐海良顾培军
申请人 :
徐海良;顾培军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小越镇罗家村徐假徐家30号
代理机构 :
北京君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程远
优先权 :
CN202020014897.4
主分类号 :
E01F15/02
IPC分类号 :
E01F15/02  E01F9/619  E01F9/669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15/00
用于使行驶的车辆减速、反向或停止行驶的安全装置,例如,护柱或道路安全岛顶端的护柱;用来减小由于车辆冲击而造成的对路旁结构损破的装置
E01F15/02
沿道路延伸的或位于车道之间的连续性护栏
法律状态
2020-09-1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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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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