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警示作用的市政用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用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具有警示作用的市政用警示装置,包括主体和红外线感应器,所述主体的右侧设置有警示灯,且警示灯的下方设置有显示屏,所述红外线感应器设置于主体的外壁,所述主体的底部连接有电机,且电机的外部设置有保护罩,所述保护罩的右侧设置有弹簧,且弹簧的右端设置有卡块,并且卡块的外部连接有支撑柱,所述底板的右端设置有卡扣,且卡扣的中部贯穿有连接环。该市政用警示装置设置有弹簧和卡扣,通过安装在保护罩外侧的弹簧和卡扣,从而使支撑柱和底柱可以根据路况调节高度,并且可以使装置收纳方便,避免后期警示装置的高度限制了警示范围,导致装置适用范围缩小的现象。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警示作用的市政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037158.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1-09
授权号 :
CN212025984U
授权日 :
2020-11-27
发明人 :
孙丽平
申请人 :
南安市祁兴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二环路世纪豪庭10栋102室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0037158.7
主分类号 :
E01F9/615
IPC分类号 :
E01F9/615 E01F9/646 E01F9/688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15
照明的
法律状态
2020-11-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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