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型公共场所用空气净化器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大型公共场所用空气净化器,包括箱体、第一分隔板、第二分隔板、第一空腔、第二空腔和第三空腔,所述箱体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第一分隔板和第二分隔板,所述第一分隔板和第二分隔板的设置将第一分隔板的内部分隔为第一空腔、第二空腔和第三空腔。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可以方便拿出更换的过滤装置,可以将室内空气中的甲醛与其内部的次氯酸溶液充分混合,可以有效的将甲醛等物质进行有效的去除,而且还可以将被过滤板漏出的小颗粒杂质等留在次氯酸溶液的内部,不会再次流向空气中;通过设置利用活性炭和除臭滤网材料制造的第一反应层和第二反应层可以将大型公共场所之中的油烟以及异味进行有效的去除。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大型公共场所用空气净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250124.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3-04
授权号 :
CN212081487U
授权日 :
2020-12-04
发明人 :
胡家军
申请人 :
奇联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湖东路以北
代理机构 :
合肥三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李霞
优先权 :
CN202020250124.6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20  F24F13/28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0-12-0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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