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式可升降摄像机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移动式可升降摄像机支架,属于固定支架技术领域,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开设有四个通孔,所述底板的上表面与支撑柱的顶端固接,所述支撑柱底端的外侧壁设有移动组件,所述支撑柱内活动连接有调节柱,且支撑柱和调节柱内均为中空结构;将移动轮从通孔内穿出,使得移动轮可接触地面,从而可在拍摄的过程中方便移动,可保持拍摄的稳定性,减少晃动,同时可任意旋转摄像机本体的角度,调节完成后在弹簧的作用下使得齿板啮合齿轮,从而对调节后的摄像机本体角度具有限位的作用,避免发生二次转动,角度调节更为方便,减少拍摄范围的局限性,利用调节套实现对摄像机本体高度的微调,提高摄像机本体高度调节的精确度。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移动式可升降摄像机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579075.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17
授权号 :
CN212107704U
授权日 :
2020-12-08
发明人 :
江秀艳
申请人 :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代理机构 :
北京国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赵红霞
优先权 :
CN202020579075.0
主分类号 :
F16M11/28
IPC分类号 :
F16M11/28  F16M11/42  F16M11/10  F16M11/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28
具有单独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0-12-0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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