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气管路铺设用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燃气管路铺设用警示装置,涉及警示装置领域,包括第一伸缩支杆和第二伸缩支杆,所述第一伸缩支杆和第二伸缩支杆结构相同,所述第一伸缩支杆和第二伸缩支杆的顶端均安装有警示灯,且底部均固定设置有支撑底座,所述第一伸缩支杆的一侧固定设置有绕卷收纳机构,所述第二伸缩支杆的一侧固定设置有电源装置。本实用新型中灯带排列的警示语和警示灯均能发出光亮,无论在什么样亮度的条件下均可以起到很有效的警示作用,提高警示效果,同时本装置的警示帘能够收纳近绕卷收纳机构中,第一伸缩支杆和第二伸缩支杆同样也可以伸缩,既能保证正常的警示作用,又能缩小呈较小的体积,便于携带和转移,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燃气管路铺设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635991.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4-24
授权号 :
CN212175561U
授权日 :
2020-12-18
发明人 :
邵建王菁
申请人 :
天津市华钡燃气热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607-608室(科技园)
代理机构 :
天津协众信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刘斌
优先权 :
CN202020635991.1
主分类号 :
E01F9/646
IPC分类号 :
E01F9/646 E01F9/688 E01F9/615 E01F13/0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23
以形状或结构为特征,例如,可变形或偏转的
E01F9/646
可伸长的、可折叠的或枢接的
法律状态
2020-12-1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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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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