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商场影视大屏幕的转动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商场影视大屏幕的转动装置,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下表面固定安装有承重块,所述承重块的下表面固定安装有支撑筒,所述支撑筒的侧面固定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正反转电机,所述T型安装槽的内壁固定安装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一轴承的内壁固定安装有转杆,所述支撑筒的下表面通过第二轴承与转杆的表面转动连接。该用于商场影视大屏幕的转动装置,通过设置正反转电机、第一轴承、第二轴承、转杆和锥形齿轮,使该用于商场的影视大屏幕能够实现转动,通过设置接触传感器和PLC控制器,当大屏幕转动360度后,能够实现反转,使位于商场内各个方向的人群都可以看到大屏幕的宣传广告,提高了宣传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用于商场影视大屏幕的转动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359371.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7-13
授权号 :
CN212804895U
授权日 :
2021-03-26
发明人 :
刘国良
申请人 :
江苏翼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98号四号楼同腾创客空间
代理机构 :
深圳科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钟斌
优先权 :
CN202021359371.6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2 F16M11/18 F16M13/02 G09F9/33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3-2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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