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用于保障事故现场安全的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用于保障事故现场安全的警示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底部的四角均设置有移动机构,所述底板顶部的四角均设置有锁定机构,所述底板顶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伸缩杆,两个伸缩杆后侧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远离伸缩杆的一端与底板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推动本警示装置,使其移动至事故现场,通过锁定机构对滚轮进行锁定,避免了本警示装置出现偏移的情况,从而达到了放置稳定的目的,当需要调节本警示装置的高度时,转动升降机构将警示牌顶起,解决现有的警示装置靠人力搬运移动,防风性能弱,不能自由调节其高度,导致远处的行人和车辆容易对其忽略,从而导致事故现场被破坏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可用于保障事故现场安全的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482313.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7-24
授权号 :
CN212956208U
授权日 :
2021-04-13
发明人 :
王磊胡可
申请人 :
王磊
申请人地址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二巷135号5号楼1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1482313.2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15 E01F9/623 E01F9/65 B60B33/00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1-04-1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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