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影视传播设备的固定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影视传播设备的固定装置,包括底板和顶板;所述底板的顶端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一T形槽;所述第一T形槽的底端内平行转动安装有多组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的一端均固定安装有第四齿轮;所述第四齿轮均通过链条与转动装置传动配合连接;所述第一转轴的中部均固定安装有三组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均传动配合连接有齿条;所述齿条固定安装在第一T形槽内设置的第一T形块的底端;所述第一T形块的顶端固定安装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一侧设置第二T形槽内滑动设置有T形板;所述T形板的顶端均固定安装在顶板顶端内的第二T形块上。本实用新型装置可适应不同类型的影视传播设备,增加了影视传播设备固定装置的实用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影视传播设备的固定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533998.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7-29
授权号 :
CN212840301U
授权日 :
2021-03-30
发明人 :
易继光
申请人 :
易继光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96号601
代理机构 :
深圳龙图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廉莹
优先权 :
CN202021533998.9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3-3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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