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民法教学用案件投放教学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民法教学用案件投放教学装置,包括投影仪主体、支撑架、滑杆和支撑台,所述投影仪主体安装在支撑台上方,支撑台的底端面四角处均可拆分安装有安装块,所述安装块远离支撑台的一面焊接滑杆,所述滑杆竖直设置远离安装块的一端伸入至支撑架的内部,所述支撑架为空心U型管结构,所述支撑架共设有两组,且相向的面上分别设有凸块和凹槽;所述支撑台的上表面两侧均开设有供限位板嵌入的限位槽,且支撑台的侧壁上还竖向开设有与限位槽连通的滑槽,滑槽的内部水平穿过有拉块,所述拉块一端伸入至限位槽的内部与限位板焊接。该民法教学用案件投放教学装置,结构合理,拆装方便,可广泛推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民法教学用案件投放教学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632721.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8-07
授权号 :
CN213018626U
授权日 :
2021-04-20
发明人 :
吴灿
申请人 :
吴灿
申请人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老市人民医院住院部四合院宿舍
代理机构 :
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邢江峰
优先权 :
CN202021632721.1
主分类号 :
F16M11/24
IPC分类号 :
F16M11/24  F16M11/04  G09B5/02  G03B21/5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法律状态
2021-04-2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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