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人脸识别摄像头的快递柜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人脸识别摄像头的快递柜,其包括快递柜,所述的快递柜顶部设置有斜面凸起,该斜面凸起上设置有人脸识别摄像头、显示器及照明灯;所述的人脸识别摄像头上方设置有高压喷头,该高压喷头朝向所述的人脸识别摄像头;所述的斜面凸起内部设置有水泵及储水槽,所述的储水槽中的水可通过导水管进入水泵后由高压喷头喷出;所述快递柜设置有至少2个储物箱,其开口向外并设置有箱门,所述的人脸识别摄像头朝向与所述的储物箱柜门打开方向为同一侧;所述的人脸识别摄像头内设置有人脸抓拍镜头,处理器及脸部对比分析仪,所述的人脸抓拍镜头及脸部对比分析仪均与处理器相连接。本实用新型具有安全性高、识别准确、取件方便的优点。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人脸识别摄像头的快递柜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913472.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04
授权号 :
CN212990228U
授权日 :
2021-04-16
发明人 :
杨东涛
申请人 :
上海蜜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星路1588号2幢2层B区202室
代理机构 :
上海大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顾小伟
优先权 :
CN202021913472.3
主分类号 :
G07F17/12
IPC分类号 :
G07F17/12 G06K9/00 H04N5/225 B08B3/02 G03B15/02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07
核算装置
G07F
投币式设备或类似设备
G07F17/00
用于出租物品的投币式设备;投币式器具或设施
G07F17/10
用于财物临时妥善保管的装置的,例如扎牢财物的
G07F17/12
包含有可锁容器的,例如用于接收要清洗的衣服的
法律状态
2021-04-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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