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液晶电视的支架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液晶电视的支架装置,包括底座与移动轮,所述底座下端左右两侧各设置有一个移动轮,所述底座与移动轮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底座的上端轴心处设置有竖杆,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将传统的固定长度的固定杆更改为现有的设置成第一连接杆、第二连接杆与套管组合的方式,而且套管的上端与下端分别固定第一连接杆与第二连接杆,这样可以使得更好的达到改变该固定杆的长度,从而适应不同尺寸的液晶电视,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支杆的内部表端设置有若干个固定孔,而且若干个固定孔分别呈两排布置,这样可以通过两竖排的固定孔与紧固螺栓固定,这样可以使得更好的改变横板的高度,从而可以达到方便将液晶电视固定的作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用于液晶电视的支架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949678.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09
授权号 :
CN213629767U
授权日 :
2021-07-06
发明人 :
吴远富
申请人 :
天津昌萍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长青科工贸园区重庆街75号(长青大厦)1506B
代理机构 :
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邢江峰
优先权 :
CN202021949678.1
主分类号 :
F16M11/42
IPC分类号 :
F16M11/42 F16M11/22 F16M11/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42
带有推进支架用的装置
法律状态
2021-07-0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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