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文化传媒用摄影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文化传媒用摄影架,包括三角支撑架,所述三角支撑架底端等距嵌入安装有圆球,所述圆球底端中部焊接有圆柱,所述圆柱外表面边部等距焊接有三角板,所述圆柱底端位于三角板内壁一侧位置处开设有圆槽,所述圆柱底端中部开设有定位孔,所述定位孔内壁中部卡接有防滑垫,所述三角支撑架底端中部焊接有立柱,所述立柱底端中部卡接有圆盘,通过圆球、圆柱、三角板、圆槽、定位孔和防滑垫,能够便于三角支撑架和平面之间的连接,降低了三角支撑架和平面之间的连接难度,同时能够增加三角支撑架和平面之间的摩擦力,从而防止三角支撑架沿着平面发生滑动的现象,进而使得三角支撑架安装的更加稳定。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文化传媒用摄影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389326.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24
授权号 :
CN214037658U
授权日 :
2021-08-24
发明人 :
张戴旭田宝春
申请人 :
张戴旭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进步路68号A幢2单元603室
代理机构 :
北京麦汇智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曹治丽
优先权 :
CN202022389326.1
主分类号 :
F16M11/32
IPC分类号 :
F16M11/32  F16M11/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32
具有3个或多个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1-08-2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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