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火力发电排放用烟囱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火力发电排放用烟囱,包括排烟机构,包括烟囱本体,设置于所述烟囱本体内腔的通道,设置于所述烟囱本体内腔的凹槽,设置于所述烟囱本体左侧的进气口,设置于所述烟囱本体内腔的热水管,设置于所述热水管右侧上端和下端的出水管和进水管,以及设置于所述烟囱本体内腔左侧下端的挡板;喷淋机构,包括收集箱,设置于所述烟囱本体的底部,设置于所述烟囱本体内腔上端的环形管。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通过排烟机构,用于在燃煤时使煤炭能够充分燃烧,另外,通过在烟囱本体的内部安装热水管,使烟气从烟囱本体排出后,烟气内无法被发电机使用的热量可被热水管内的水吸收,从而增加燃煤热量的利用率,减小能量的浪费。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火力发电排放用烟囱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121920433.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1-08-17
授权号 :
CN216281465U
授权日 :
2022-04-12
发明人 :
王䶮飞许俊锋刘蔚麟
申请人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申请人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丹拉高速公路210国道引道南侧、包石铁路北侧
代理机构 :
南京禹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张永强
优先权 :
CN202121920433.0
主分类号 :
F23J11/00
IPC分类号 :
F23J11/00  F23J15/06  F23J15/04  B01D47/0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11/00
排烟或排废气装置,例如烟道
法律状态
2022-04-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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