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轨道交通用车辆信号预警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轨道交通用车辆信号预警警示装置,包括承重底座、支撑柱、加强筋、螺纹板、活动槽、活动块、螺纹电机、螺纹杆、限位板、支撑板、液晶显示屏、连接板、信号灯、旋转底座、夹持件、旋转轴、摄像主体和摄像头。本实用新型属于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轨道交通用车辆信号预警警示装置,有效的解决了目前市场上传统的车辆信号预警警示装置大多功能简单、结构简陋的缺陷,在保证了基本的信号指示效果的同时,还可以信号灯和显示屏进行升降,方便了用户进行维修,进一步提高了整个装置的实用性,是一款非常优秀的轨道交通用车辆信号预警警示装置。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轨道交通用车辆信号预警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122353715.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1-09-27
授权号 :
CN216275320U
授权日 :
2022-04-12
发明人 :
张哲涯徐国营
申请人 :
张哲涯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2380弄1号504室
代理机构 :
北京盛凡佳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孙瑞峰
优先权 :
CN202122353715.3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46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2-04-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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