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新能源建筑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新能源建筑设备,包括机体,所述机体上设有减震机构以及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气缸以及操作台,所述气缸安装在所述机体的内部,所述机体的顶端设有气柱,所述机体的底端设有气口,所述气缸连通所述气柱以及气口,所述气柱上设有伸缩柱,所述伸缩柱的内部设有调节电机,所述调节电机的顶端设有调节转轴,所述操作台的底端连接所述调节转轴,所述操作台的顶端设有夹持箱,所述夹持箱的一侧设有转动电机,所述夹持箱的内部设有伸缩槽以及齿轮,解决了现有的新能源建筑设备在使用时,不能调节高度和角度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减震效果的新能源建筑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122649788.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1-11-01
授权号 :
CN216280242U
授权日 :
2022-04-12
发明人 :
徐强蔡浩良张硕范智辉朱元康
申请人 :
天津天华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幸福道8号216-25(集中办公区)
代理机构 :
天津知晓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丁晓玥
优先权 :
CN202122649788.7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08  F16M11/18  F16M11/42  F16F15/067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2-04-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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