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大数据的人脸识别公交收费装置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大数据的人脸识别公交收费装置,具体涉及公交系统领域,包括人脸识别支付机,所述人脸识别支付机的底端设置有运动杆,所述人脸识别支付机的两侧均设置有支撑杆,所述人脸识别支付机的底部设置有固定板。本发明通过设有升降板与卡板,与现有技术相比,通过人脸识别支付机的向上运动可以适应不同的人群,且在人脸识别支付机向上运动的过程中,通过连接弹簧可以让卡齿向上运动,并与齿轮啮合在一起,使得齿轮发生转动,让卡板不在与运动杆接触在一起,使得运动杆在向上运动时减少摩擦,减少了向上运动的阻力,实现人脸识别支付机的快速向上运动,可以适应不同人群,提高了整体的适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基于大数据的人脸识别公交收费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458915A
申请号 :
CN202210069616.9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0
申请日 :
2022-01-2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武翠芳
申请人 :
武翠芳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南一路359号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
北京百年育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屈科辉
优先权 :
CN202210069616.9
主分类号 :
F16M11/28
IPC分类号 :
F16M11/28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28
具有单独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2-05-27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F16M 11/28
申请日 : 20220121
申请日 : 20220121
2022-05-10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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